——2021年12月29日在大理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上
州人大常委會:
大理州2021年州本級財政預算調整方案經九屆州委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州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86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根據預算法有關規定,現將預算調整方案報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預算調整
在預算執行中,我們嚴格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大力壓減一般性、非重點支出,加之受新冠疫情持續反復影響以及部分支出政策調整,納入年初預算的項目未完全支出形成結余1.5億元,主要包括:城鎮老舊小區更新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0.23億元,固定資產投資以獎代補專項資金0.14億元,文化藝術專項0.1億元,預留專項債券付息結余相應減少調出資金0.54億元,其他未形成支出零星項目凈結余0.49億元。同時,為貫徹落實州委、州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積極支持全州應急救災、愛國衛生運動和實體經濟發展等重點領域,擬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2億元,連同年初預算項目結余資金1.5億元,共計2.7億元安排用于以下項目:2021年春節期間穩崗留工獎補0.05億元;州級救災物資儲備專項0.05億元;漾濞6.4級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補助0.6億元;商貿領域及營利性服務業穩增長獎勵0.05億元;大理州開展集中建園區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經費0.6億元;州交通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0.3億元;州國有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0.3億元;州工業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0.4億元;工業級5G創新應用(大理)研究院開辦經費0.05億元;大理州推進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獎補0.3億元。
本次調整后,州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加1.23億元,補助下級支出增加0.51億元,調出資金減少0.54億元,收入、支出方總計分別增加1.2億元,收入、支出方總計均調整為343.02億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調整
2021年,省級分三批下達大理州新增專項債務107.21億元。其中:州本級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額度16.48億元,轉貸縣市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額度90.73億元。此外,由于上半年未發行專項債券,年初預算安排的預留專項債券付息資金0.54億元未動用,因此同時調減調入資金和債務付息支出0.54億元。
本次調整后,州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增加15.94億元,新增專項債券轉貸支出增加90.73億元,收入、支出方總計分別增加106.67億元,收入、支出方總計均調整為115.94億元,收支平衡。
三、2021年政府債務情況
(一)2021年新增政府債務額度情況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部分2021年地方政府新增債務限額的通知》(云財債〔2021〕43號)《關于下達云南省2021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額度的通知》(云財債〔2021〕61號)《關于下達云南省第三批新增政府專項債務額度的通知》(云財債〔2021〕87號)精神,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并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省財政廳于2021年6月、8月、10月分三批共下達大理州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額度107.39億元。其中:一般債務0.18億元(全部為外債轉貸);專項債務107.21億元。分級次看,州本級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額度16.48億元(全部為專項債務);縣市級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額度90.91億元(一般債務0.18億元,專項債務90.73億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債務額度安排情況
根據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分地區項目地方政府債務外貸項目額度的通知》(云財外〔2021〕80號)要求,2021年轉貸大理州外貸項目一般債務額度1845萬元,全部轉貸縣級使用。其中:云南學前教育發展實驗項目1449萬元(洱源縣404萬元,巍山縣640萬元,漾濞縣405萬元);云南鄉村振興示范項目396萬元(永平縣220萬元,云龍縣176萬元)。
2.專項債務額度安排情況
根據云南省財政廳下達專項債務額度相關通知要求,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額度107.21億元。其中:州本級新增政府專項債務額度16.48億元,用于云龍至永平高速公路建設項目5.98億元、永平至昌寧高速公路建設項目4.27億元、賓川至鶴慶高速公路建設項目2.84億元、大理州醫院醫療核心區建設項目3.39億元;轉貸縣市新增政府專項債務額度90.73億元,主要用于收費公路、水利、鄉村振興、洱海保護、醫療衛生等建設項目。
(二)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及限額情況
截至2021年11月末,全州政府債務余額561.3億元,其中:一般債務191.55億元,專項債務369.75億元。州本級政府債務余額79.55億元,其中:一般債務30.92億元,專項債務48.63億元。
截至目前,云南省財政廳尚未下達我州2021年政府債務限額,待省財政廳下達大理州2021年政府債務限額后,州財政局將結合省財政廳下達政府債務限額以及債務余額變動情況,待年度執行完畢一并向州人大報告。
以上數據,如有變化將及時向州人大常委會另行報告,年終若有結余,按預算法等規定增設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或結轉下年使用。
以上方案,請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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