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財政局轉發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防范各類交易場所違規經營活動的風險提示》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有關要求,防范各類交易所違規開展經營活動風險,現向省內企業和社會公眾作出如下風險提示:
一、云南省至今未批準設立任何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
二、云南省至今未批準任何省外交易場所在省內設立分支機構或者通過發展會員、代理商、授權服務機構等開展經營活動。
三、按照有關規定,未經國家有權部門依法許可,相關機構不得為非標債務融資活動提供登記、備案等服務。
四、省內企業應依法合規開展融資,不得通過省外金融資產交易場所、產權交易場所開展非標債務融資。
五、廣大投資者要樹立正確投資理念,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風險識別能力,堅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金融行為。
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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